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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八月十九﹝星期五﹞於宏仁女中有一場落實友善校園的學生論壇,當日臨場貴賓有中正大學犯罪防治所長鄭教授、建功高中前校長溫貴琳、社會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夜大華秘書長、桃山人文館館長林瑞霞女士,予以指導。本次學生論壇的目的就是希望借由講師的引導,以及學員自發性的思考,能夠主動發掘問題的所在,這僅僅是第一步,但卻是最重要的一個開始。

                論壇緣起

        不友善的校園培育出一代又一代從陰影中走出來的成人,從許多社會亂象追本朔源到最初所接觸到的社會——學校,如果不從學校的根本改變,終究只是治標而不治本。在與其他同學聚會聊天中,發現學校常以一些不是那麼必要,卻又被小題大作,以放大鏡來檢視的問題,或者髮禁、襪禁,或者其餘詭異規定,這些都是學生在學校所遇到的問題,卻一直沒有有效而正向的解決方式。

        有一次,聽到有一個兒童人權高峰會的活動,那時候也還不太清楚是什麼樣的一個活動,直到了解之後卻發現活動已經結束了,我們找到兒童高峰會的指導人,林瑞霞女士,與他交談之後,他便提出了這個學生論壇的計畫,希望以學生為主體,共同討論學生的事務,希望藉由此論壇,把問題得以成現出來,進而解決。終於間接的找到各位有相同想法的同學們,共同組織了落實友善校園促進會,以此社團與桃山人文館共同合作,找到了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所、中華民國犯罪學學會、嘉義縣愛家反暴力協會的共同合辦學生論壇。

        很高興宏仁女中的鄭校長對學生議題也感興趣,聽到我們的想法與理念後給予支持,出借場地讓我們的活動得以進行。

                跨!越?

        繼民國六十八年美麗島事件之後,追求民主人權的浪潮一波接著一波且一波強過一波的衝擊著原有的禁錮,黨外人士一次次的試探,在民國七十五年成立了民主進步黨,卻是在七十六年才解除戒嚴。我們的自由總是要靠著自己的爭取才能獲得,今天我們是學生,在校園裡面,要跨出第一步,即使在鳥籠裡也要得到最大的自由,但是我們是理智的,追求自由的同時卻不會僭越應有的規範,學生的身分應該是要好好學習,但是常常在教科書以外的學習都不受到肯定,公民社會的部分難道只是教科書上的理論?是不是應該大人要帶領著我們去學習而不應該只是一直迴避,不以正向的方式引導卻用反面的力量壓抑,我們希望學習也希望大人們與我們一同學習,或許聽聽我們的意見,給予更精準更正向的思考方式,這樣的理性溝通的學習比不上教科書當中的定律公式嗎?

        成立論壇,是要理性的跨過不合理的束縛,但不放任各人無限制的自由逾越應有的規範,是以學生為主體的論壇,但也希望能夠有更多有心幫助青少年們的社會人士參與論壇,共同討論,使青少年的議題受到重視,並帶領青少年步入更光明的前途。

                初試啼聲

        當天的第一位來賓,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的鄭瑞隆教授,他以他犯罪防治的專業領域來和我們討論到關於有善校園,首先定義出有善校園,使這次的論壇基礎更加穩固,所謂友善校園者,依我國法律規定如下。

教育基本法第三條教育之實施,應本有教無類、因材施教之原則,以人文精神及科學方法,尊重人性價值,致力開發個人潛能,培養群性,協助個人追求自我實現

 

教育基本法第八條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教師之專業自主應予尊重。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造成身心之侵害。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學校應在各級政府依法監督下,配合社區發展需要,提供良好學習環境。

 

教育基本法第十五條:教師專業自主權及學生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遭受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不當或違法之侵害時,政府應依法令提供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效及公平救濟之管道。

 

以友善校園和犯罪防治做了連結,以校園生活中的很多事例開導說明,把很多的道理都融入校園生活之中,闡明教育是每個國民的權利與義務,也是每個人的必經之途,所以如果在教育的場所,也就是校園中建立起一個友善、無霸凌的環境,就可以匡正思想,做為日後出社會面對廣大衝擊的基石。

 

第二位講師來賓,溫貴琳校長,曾任職過建國中學的學務主任及建功中學的校長,都是相對顯得民主化的學校,對於辦學方針始終強調校規並不只是經過「一定程序」制定,而是要經過「一定且民主」的議程方可裁定。溫校長提出,對於落實這項民主的過程,最重要的理念就是「讓每個人發言」(包含學生、老師以及家長),而學校必須站在這個立場上提出最直接的也最公平、公開、公正的議決方式-公投 來彙整大家的意見,以制訂出最合適的校規。

 

溫校長向我們分享一個實例,之前他曾提出一個他認為很合理且學生與家長都能接受的校規,所以他便舉行了校園公投,公投的結果校規是通過了,但選票統計結果發現支持與不支持的比是61%:39%。溫校長坦承他本人確實被這項數據嚇了一跳,因為他所認為和情和理的校規雖然是通過了,但卻有將近40%的人是反對的。所以在溫校長這麼開明的舉行公投下能發現,學校的意願不一定就是學生的想法,由此可知校規的制定過程中,公投這項因素確實是不可或缺的,唯有公投能夠最直接的反應出事


實的真像,而我們最需要的便是這份真相來呈現的我們的想法,提供給學校做為制定校規的準則。

然而在很多校園事件處理中,溫校長也展現出十分果斷的一面。例如他所講的,他曾處理過學生為紓解高三課業壓力而在校園內施放鞭炮的事件,有別於一般學校依校規處分記過,溫校長向學生承諾:「放鞭炮不是什麼壞事,但是在校園裡施放確實會影響到校園的安寧,要放鞭炮,畢業典禮那天我答應你們我會放個夠。」於是溫校長實現了他給學生的諾言,在畢業典禮當天施放煙火,並將典禮以成果發表的方式呈現,博得學生許多的掌聲。

 

在現在的許多校園中,我們真的太需要像溫校長這樣的教學理念,這並不是無條件的一直應許學生的需求,而是將學生所想表達的想法以更好、更符合社會期望的方式呈現。學生們所需要的、所期盼的應該被學校更為重視,這樣才能營造出和諧的校園、和諧的師生環境。

 

第三位是目前擔任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的秘書長葉大華女士,她強調,青少年是介於未成年與成年之間的「準公民」,依照台灣社會的人口發展速度,不到十年就要全面接掌國家;但在從前,他們卻被排除在各種攸關其權益的公共決策機制之外。所以青少年應該學習為自己發聲。

並根據保德信基金會的資料指出,明星高中青少年投入志工人數比例偏低,合計僅佔不到其總人數的三‧六六%。也提出多份調查報告,共同點出我國兒童及青少年社會參與程度不僅低,且有城鄉差距,更與升學主義脫不了關係。

民間團體特別從保障兒少平等參與決策機制、強化集會結社之權利等面向提出兒少法修正條文;經過立法院一讀,通過以下三條:

 

第五條 政府及公私立機構、團體處理兒童及少年相關事務時,應以兒童及少年之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並依其心智成熟程度權衡其意見;有關其保護及救助,並應優先處理。兒童及少年之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政府應予適當之協助及保護。

 

第十條  主管機關應以首長為召集人,邀集兒童及少年福利相關學者或專家、民間相關機構、團體代表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代表,協調、研究、審議、諮詢及推動兒童及少年福利政策。前項兒童及少年福利相關學者、專家及民間相關機構、團體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單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必要時,並得邀請少年代表列席。

 

第三十七條 政府應結合民間機構、團體鼓勵兒童及少年參與學校、社區等公共事務,並提供機會,保障其參與之權利。

 

當日三位講者循序漸進,從定義,到步驟,到支持行動的最終理由和原因,給當日的與會者一股力量,一種更加民主化的思想,也讓與會人學習表達自己的意見,知道自己有哪些基本的權益,不致莫名的被剝奪,也得以看看別人的案例,學習參與相關的決策。十二年國教應該是全民的問題,但是我們看到的卻總是由台北發起第一響,那其他地區的人呢,除了應和之外,為什麼嘉義地區總是連參與的資訊都不及其他地區呢,像這樣的例子中的問題,是不是也適合嘉義地區的青年們思考呢?

回聲

    記得在卡通中,他們再山窟裡面遇到岔路時,都懂得丟小石頭看看這條路,究竟是帶我們出去的路,還是一條沒有出口的路,這次是我們丟石頭,聽回音了。在蜿蜒崎嶇的岔路上,探照燈已經照不到未來的雛形,只剩背包裡的石頭可以探勘這樣山洞的安全,我們奮力的丟出手邊僅存的幾顆石礫,希望的就是,聽到我們需要的回聲,讓我們有走下去的信念。

        記得當日的活動下午,大家對於目前校園現況的討論,或平靜,或激昂,有些人急切想做些什麼,有些人則冷眼無語。一樣的石頭丟出去,不一樣的回音,或許就是因為這樣,這個世界才如此多采多姿。但是大家可以接受不一樣樂器、不一樣的曲風,但是怎麼總是不能夠接受人們不一樣的意見,不一樣的心聲呢?

        在一個講求多元文化的社會中,我們總是希望,能有不一樣的文化,不一樣族群的風貌,保留各式的傳統,欣賞不一樣的藝術表演,但是,不一樣的意見想法呢?在民主的時代,不就是應該讓不同的想法可以出聲,不一樣的思維護相撞擊,才能夠提升到更高的境界,達到利益更多族群更多福祉的目的,何不讓他們說說話呢?

                為明天長路一起走

        石頭該丟的丟玩了,回聲也聽完了,那下一步呢?在回音聲響還回盪時,大家的心是那麼的激昂,那種波瀾難道就隨著時間而湮滅嗎?我們當初的理想呢?

        當一支燃燒的蠟燭去照亮別人吧,而今,我們不要燃燒,我們要發聲,用我們的聲音去撼動,去讓別人共鳴,也讓別人激盪出心中的那股熱情,夢想不該是因氣氛而起,更應該是去營造!

 

文/賴品任、蔡雯欣、林承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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