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暑假,很高興地,中學生校園人權又跨出了一大步。這次參加活動,雖然掛上了隊輔這個職稱,但事實上我仍是抱持著學習的心態參與。從早上教授演講,到下午小組討論時間,收穫滿溢也「大開眼界」──沒想到在我們身處的校園環境中,還存在著許多不友善且誇張的行為。

國中就讀嘉義國中,當時髮禁已解除,學校卻還是要求學生必須以不染、不燙、頭髮及肩應紮起為原則,若不符合以上規定,須記警告乙支並以勞動服務抵銷。既然髮禁已解除,那請問學校為何要給學生這些限制呢?同樣地,規定襪子必須穿高於腳踝一個拳頭,不可以穿短襪,更可笑的是,校方竟以「學生應該要有學生的樣子」做為回答,那又請問什麼是「學生該有的樣子」?學校不管學生頭皮下的想法和學習知識,卻老是要管頭皮上的髮型與身上的衣著,令人匪夷所思。

像這樣的情況在校園中仍普遍存在,這只是一個小型案例,至大者,體罰、老師不當管教更是不在話下。要解決問題就要由根本著手,不只是教育部相關命令規定,家長更要從中協助孩子,如果連家長都和學校沆瀣一氣,那別說教育現場要改革進步了,不進反退,更糟的情況是鬧的三敗俱傷,彼此不愉快。要為孩子好,就要了解他需要的是什麼,而不是一味盲從所謂「好的管教方式」,期待未來有一天,我們台灣的教育能更向前邁進,友善校園能更加落實。

 

/陳守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reedomsky1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