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根據研究,中午十一點至兩點極不適合在豔陽下從事運動,其原因包括此時段內的高紫外線輻射量及飯前飯後運動造成的問題。飯前運動,尤其在高溫環境下,易造成食慾不振及消化不良;飯後亦可能造成後者;而紫外線曝曬之嚴重性更不容忽視。

 

學校排課方式  有害學子健康

然而,據統計,嘉中課表裡在第四、第五節的體育課(介於十一點至兩點)竟高達四十 ,而甚至有些班級每星期兩堂之體育課皆在此「不健康時段」;第一、第八節等氣溫較舒適、不影響健康的時段的體育課居然只佔不到八 。此統計顯示嘉中有很大比例的學生在不適合運動的時段裡劇烈運動。

我納悶的是,學校理應以學生健康為優先考量排課,意即盡量減少第四、五結的體育課,增加一、八節體育課。假如每節課的體育課班數固定,代表學校是按平均原則排課;而四、五節多班,一、八節少班的情況豈不代表學校在危害學生健康?

 

唯一解決之道:立刻改善排課

所有第四、五節的體育課皆上游泳課來避免「高溫環境下運動」不是解決之道,因為有些班級每星期兩堂課都在第四或五節,且游泳池無法容納那麼多人。要求學生別劇烈運動更非解決之道,因為體育課本來就應好好運動。在第四、五節上體育課是對學生及體育老師健康皆有害的,那麼何不調整體育課時段?難道另有其他排課考量的重要性大於師生健康的?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reedomsky1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